企业基本信息变更

  本市企业的资质基本信息变更申请,企业携带好原资质证书所有副本及诚信手册并以下所列相关材料各1份至受理大厅办理。

  注: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有关事项请按照建设部建标造函[2006]55号文件办理。   

  一、法人变更

  1、申请报告(加盖公章)

  2、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经变更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的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

  二、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变更

  1、申请报告(加盖公章)

  2、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或任命书

  3、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学历复印件

  

  6、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简历(含工作经历,办公电话,移动电话)

  

  7、技术负责人注册职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中介企业须提供)

  

  三、注册资金变更

  1、申请报告(加盖公章)

  2、最新的公司章程复印件或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3、经变更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四、工商注册号变更

  1、申请报告(加盖公章)

  2、经变更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五、公司地址变更

  1、申请报告(加盖公章)

  2、经变更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六、企业名称变更(注册建造师人数符合资质标准)

  注:建设部批准的建设工程企业(例如:施工一级资质,设计甲级企业资质)办理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有关事项请按照建设部建市函[2005]375号文件办理。
  

  1、申请报告(加盖公章)

  2、工商局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预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章程

  4、经变更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注:企业若有除以上变更以外的变更事项,请提供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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