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

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登记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第097号)

  二、携带材料

  1、总包合同

  (1)《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01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建设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

  (2)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

  (3)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原件(1份)

  2、分包合同

  (1)《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01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总包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备案完成后,方可填报。

  (2)建设工程勘察分包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

  三、办理程序

  1、核对网上填报的内容与合同副本是否一致;

  2、核对《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登记表》和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是否一致(分包合同不进行核对);

  3、材料正确,在《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登记表》盖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合同副本上盖骑缝章,留存《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登记表》(1份)和合同副本(1份)。

  4、材料有误,补正材料。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第097号)

  二、携带材料

  1、总包合同

  1)《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02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建设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

  3)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原件(1份)

  2、分包合同

  1)《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02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总包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备案完成后,方可填报。境外设计单位请国内的合作设计的合同作为分包合同登记。

  2)建设工程设计分包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

  三、办理程序

  1、核对网上填报的内容与合同副本是否一致;

  2、核对《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表》和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是否一致(分包合同不进行核对);

  3、材料正确,在《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表》盖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合同副本上盖骑缝章,留存《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表》(1份)和合同副本(1份)。

  4、材料有误,补正材料。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一体化发包合同登记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第097号)

  二、携带材料

  1、总包合同

  1)《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一体化发包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09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建设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

  3)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原件(1份)

  2、分包合同

  1)《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一体化发包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09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总包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备案完成后,方可填报。

  2)建设工程勘察或设计分包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

  三、办理程序

  1、核对网上填报的内容与合同副本是否一致;

  2、核对《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一体化发包合同登记表》和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是否一致(分包合同不进行核对);

  3、材料正确,在《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一体化发包合同登记表》盖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合同副本上盖骑缝章,留存《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登记表》(1份)和合同副本(1份);

  4、材料有误,补正材料。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登记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第097号)

  二、携带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05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建设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

  2、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

  三、办理程序

  1、核对网上填报的内容与合同副本是否一致;

  2、材料正确,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登记表》盖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合同副本上盖骑缝章,留存《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登记表》(1份)和合同副本(1份);

  3、材料有误,补正材料。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第097号)

  二、携带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03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建设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

  2、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

  3、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原件(1份)

  三、办理程序

  1、核对网上填报的内容与合同副本是否一致;

  2、核对《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表》和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是否一致;

  3、材料正确,在《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表》盖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合同副本上盖骑缝章,留存《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表》(1份)和合同副本(1份);

  4、材料有误,补正材料。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登记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第097号)

  二、携带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04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建设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

  三、办理程序

  1、核对网上填报的内容与合同副本是否一致;

  2、材料正确,在《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登记表》盖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合同副本上盖骑缝章,留存《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登记表》(1份)和合同副本(1份);

  3、材料有误,补正材料。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合同备案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第097号)

  二、携带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合同备案表(沪建合同06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建设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

  2、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

  3、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原件(1份)

  三、办理程序

  1、核对网上填报的内容与合同副本是否一致;

  2、核对《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合同备案表》和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是否一致;

  3、材料正确,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合同备案表》盖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合同副本上盖骑缝章,留存《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合同备案表》(1份)和合同副本(1份),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册》;

  4、材料有误,补正材料。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发包合同登记备案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第097号)

  二、携带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发包合同登记备案表(沪建合同10表)》(一式两份)注:该表由建设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包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

  3、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原件(1份)

  三、办理程序

  1、核对网上填报的内容与合同副本是否一致;

  2、核对《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发包合同登记备案表》和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是否一致;

  3、材料正确,在《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发包合同备案表》盖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合同副本上盖骑缝章,留存《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发包施工合同备案表》(1份)和合同副本(1份),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册》;

  4、材料有误,补正材料。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注: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发包合同登记备案,使用沪建合同11表,登记备案同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发包合同登记备案。)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第097号)

  二、携带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沪建合同07表)》(一式两份)注:该表由总包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备案完成后,方可填报。

  2、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

  3、《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册》

  注:专业分包为外市省进沪企业的,须在备案表上加盖相应外省市驻沪办建管处核认章。

  三、办理程序

  1、核对网上填报的内容与合同副本是否一致;

  2、材料正确,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盖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合同副本上盖骑缝章,并将《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1份)装订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册》中,留存《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1份)和合同副本(1份)。材料有误,告知补正。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备案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第097号)

  二、携带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表(沪建合同08表)》(一式两份)注:该表由总包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备案完成后,方可填报。

  2、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

  3、《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册》

  注:劳务分包为外市省进沪企业的,须在备案表上加盖相应得外省市驻沪办建管处核认章。

  三、办理程序

  1、核对网上填报的内容与合同副本是否一致;

  2、材料正确,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表》盖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合同副本上盖骑缝章,并将《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表》(1份)装订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册》中,留存《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表》(1份)和合同副本(1份);

  4、材料有误,补正材料。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上海市建筑企业外埠承接项目合同登记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第097号)

  二、携带材料

  1、相应的合同登记或备案表(沪建合同01表至11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承包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

  2、相应的建设工程合同副本(1份)

  三、办理程序

  1、核对网上填报的内容与合同副本是否一致;

  2、材料正确,在相应的合同登记或备案表盖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合同副本上盖骑缝章,留存相应的合同登记或备案表(1份)和合同副本(1份)。

  3、材料有误,补正材料。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变更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第097号)

  二、携带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变更表(沪建合同12A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建设单位或发包人网上下载填写后盖合同双方章);

  2、变更合同副本(或补充合同)(1份,加盖骑缝章);

  3、变更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原件(1份)。

  三、办理程序

  1、核对《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变更表》与变更合同是否一致;

  2、核对《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变更表》和变更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是否一致;

  3、输入变更数据和变更理由,制作《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数据变更办结单(沪建合同12 表)》。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注:涉及合同中止的,建设单位应提供已完成工作量,同时进行合同登记备案核销。)

上海市建设工程结算审核合同登记核销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第097号)

  二、携带材料

  1、结算审核报告副本(1份)

  注:需建设单位、施工承包企业、造价咨询机构三方盖章确认;

  2、原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登记表原件(1份)。

  三、办理程序

  1、核对原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登记表中新登陆数据与结算审核报告是否一致;

  2、输入核销数据,制作《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登记核销单(沪建合同13表)》造价咨询合同登记核销单;留存结算审核报告副本。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核销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第097号)

  二、携带材料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核销表(沪建合同14表)》(一式两份)

  注:监理单位从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下载表格后,填写,原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三、办理程序

  1、核对《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核销表》与信息系统数据是否一致;

  2、办理合同登记核销手续,总监理工程师承接项目同时注销,留存《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核销表》(1份)。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核销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第097号)

  二、携带材料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册》

  注:在需核销的合同栏填写核销内容,合同双方盖章确认。

  三、办理程序

  1、核对核销内容和原合同备案信息是否一致;

  2、将合同核销栏数据输入电脑,办理核销手续,项目经理承接项目同时注销,在备案合同核销栏签字盖章。

  注:施工合同的核销,按劳务分包、专业分包、总承包合同的次序核销;总包合同备案核销后,总包单位应将《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册》交备案部门存档。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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