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外商投资企业在其他省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审批

  所需材料:
  
  1、企业在外省市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书(原件);
  2、企业董事会关于企业在外省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原件);
  3、企业在外省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4、验资报告;
  5、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
  6、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原件);
  7、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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