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休刊的备案

  办事机构: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办事地址和联系电话: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

  地址:上海市绍兴路5号政务公开大厅

  电话:64370176转8109、8111

  办理程序:

  期刊休刊,经其主办单位审核同意后,由期刊出版单位按要求填写《上海市期刊休刊备案表》(可从本网站下载),说明休刊理由和期限,向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备案。
  期刊休刊时间不得超过一年。休刊超过一年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撤销《期刊出版许可证》,上海市新闻出版局注销登记。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本备案项目不收费

  

  
  
  办理依据: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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