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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地址和联系电话: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地址:上海市绍兴路5号政务公开大厅
电话:64370176转8109、8111
办理时限: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申办对象资格:
在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登记注册、持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刊期在周七以内(不含周七)的报纸。
办理程序:
报纸出版单位出版增期,应在申请报告中说明拟出增期的主要内容、印数,由主办单位报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审批。由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申办手续:
由报纸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主办单位申请文件(应有文头、正式文号,主送单位为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并加盖公章,不得使用复印件); 2.上海市报纸出版增期登记表(可从本网站下载); 增期的内容应与报纸的业务范围相一致;增期的开版、文种、发行范围、印数应与主报一致,并随主报发行。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本审批项目不收费
办理依据:
报纸出版管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