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性刊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审批

  办事机构: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办事地址和联系电话: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地址:上海市绍兴路5号政务公开大厅

  电话:64370176转8109、8111

  
  办理时限: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自受理出版刊型连续性内部资料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申办对象资格:

  国有企事业单位。

  申办手续:

  由刊型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主办单位向上海市新闻出版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1、出版刊型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目的、内部资料的内容、名称;

  2、刊型连续性内部资料的专业范围和编辑方针,读者对象;

  3、注明印张数、出版周期、印数、开本等;

  4、编辑部人员是主办单位编制内的正式工作人员(附有关证明);

  5、内部资料的资金来源,办公场所情况,承印单位(具有书报刊定点印刷许可证)。

  6、填写《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申请登记表》(可下载)

  审核同意后发给《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严格限定在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内部交流,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刊登广告,不得在社会上证订发行,不得传播到境外,不得拉赞助或搞有偿经营性活动,不得用《准印证》出版其他出版物,不得与外单位以“协办”之类形式进行印刷发行等。(《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

  收费标准及依据:

  内部资料准印证50元/套,依据批准文号“沪财综[95]13号”

  内部资料审稿费5—10元/万字,依据批准文号“沪价涉(93)50号”

  
  
  办理依据: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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