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音像出版单位出版配合本版出版物出版音像制品的许可

  办事机构: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办事地址和联系电话: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地址:上海市绍兴路5号政务大厅

  联系电话:64370176转8109、8111

  办理时限: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在收到申请后,在20日内审核,审核同意的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申办对象资格:

  本市图书出版社、报社、期刊社、电子出版物出版社。

  申办手续:

  申请出版配合本版出版物的音像制品的,应提交出版单位的申请报告,出版协议和审读意见书。

  办理程序:

  在申请人向上海市新闻出版局递交申请材料后,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办理依据: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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