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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办事地址和联系电话: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地址:上海市绍兴路5号政务大厅
联系电话:64370176转8109、8111
办理时限: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在20日内审核,审核同意后上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申办对象资格:
(1)有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
(2)有符合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必要的上级主管部门;
(3)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4)有必需的资金和设备;
(5)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6)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有6人以上熟悉电子出版物出版业务并具有编辑、计算机及其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其中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当具有高级职称。
申办手续:
由主办单位向上海市新闻出版局递交下列文件、证件: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出版单位的名称、地址、经济性质、资金来源及数额,出版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住址,出版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主办单位的名称和地址;设立连续型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申请书还应当载明出版物名称、刊期、媒体形态;
(2)主管部门的批准申请文件;
(3)出版单位章程;
(4)出版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以及出版业务人员的专业职称证明和身份证明;
(5)资金信用证明;
(6)工作场所使用证明。
办理程序:
在主办单位向上海市新闻出版局递交申请书后,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同意的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收费标准及依据:
电子出版物出版经营许可证工本费50元(沪价费(1995)第31号、沪财综(1995)第13号)。
办理依据:
出版管理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