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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办事地址和联系电话: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地址:上海市绍兴路5号政务公开大厅
电话:64370176转8109、8111
办理时限: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自受理自交《图书、期刊印制委托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备案备案的决定。
申办对象资格:
1、委印方必须持有《出版许可证》;
2、承印方必须持有《印刷经营许可证》,并有出版物印刷许可项目。
申办手续:
申办单位须提供有出版单位盖章的《图书、期刊印制委托书》(可下载),外省市出版单位委托本市印刷企业印刷的,还须提供出版单位所在地省级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盖章。
备注:印刷企业承印图书、期刊的,必须在印刷前办理有关《图书、期刊印制委托书》备案工作。
办理程序:
1、本市出版单位委托本市出版物印刷企业印刷图书、期刊:
申办单位提交填写齐全的《图书、期刊印制委托书》(一式四联)→完成备案工作。
2、本市出版单位委托外省市印刷企业印刷图书、期刊:
申办单位提交填写齐全的《图书、期刊印制委托书》(一式四联),本市新闻出版局完成备案工作,并由承印单位到当地出版行政部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3、外省市出版单位委托本市出版物印刷企业印刷图书、期刊:
申办单位提交已经出版单位所在地省级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图书、期刊印制委托书》,完成备案工作。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本审核项目不收费
办理依据:
出版管理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