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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办事地址和联系电话: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地址:上海市绍兴路5号政务公开大厅
电话:64370176转8109、8111
办理时限: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自受理《上海市印刷企业承接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备案表》备案申请(交表时所有资料必须齐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备案的决定(宗教类印刷品按承接境外出版物办理手续)。
申办对象资格:
1、承接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业务的,须持有《上海市印刷经营许可证》;
2、印刷企业所承接的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必须全部运输出境。
申办手续:
1、《上海市印刷经营许可证》副本;
2、境外有关单位的委托印刷证明或委托加工的合同书;
3、《上海市印刷企业承接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备案表》(一式三份,可下载,请用A4纸打印)。
申办程序:
申请单位提交《上海市印刷企业承接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备案表》(可下载)及委印合同书→作出备案或不予备案的决定。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本审核项目不收费
办理依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 关于进一步加强加工贸易审批管理,严禁开展任何违法、违规加工贸易业务的紧急通知 出版管理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