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许可、登记事项 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审批

  办事机构: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办事地址和联系电话: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地址:上海市绍兴路5号政务大厅

  联系电话:64370176转8109、8111

  办理时限:

  一般稿件办理时间为20个工作日。内容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稿件,

  我局需请有关部门审读,审读时间不包括在20个工作日内。

  申办对象资格:

  本市法人和其他组织。

  申办手续:

  单位申请印制内部资料性出版物需到上海市新闻出版局领取并填写

  《上海市印制内部资料申请单》(可下载),经申请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同意,与稿件一起交给我局审查。

  办理程序:

  (1)我局对稿件审查后,符合有关规定的,则核发内部资料准印证编号,

  开具《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内部资料准印证》。

  (2)《准印证》按一件一证原则核发,一次性使用有效。严禁申请单位擅自更改

  《准印证》核准的项目。

  (3)申请单位印制核准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时,应在明显位置完整地印出申请单

  位名称、印刷厂名称和我局核发的内部资料准印证编号,印后向我局送交两份样本。

  (4)单位申请印制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严格限定在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内部使用;

  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刊登广告;不得跨系统征订;不得在社会上公开出售(宗教

  读物限在宗教场所供应)

  收费标准及依据:

  按每万字10元标准收取审读费,另每件收取10元准印证费。

  依据批准文号沪价费(95)31号、沪价涉(93)50号。

  
  
  办理依据: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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