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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办事地址和联系电话: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地址:上海市绍兴路5号政务大厅
联系电话:64370176转8109、8111
办理时限:
一般稿件办理时间为20个工作日。内容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稿件,
我局需请有关部门审读,审读时间不包括在20个工作日内。
申办对象资格:
本市法人和其他组织。
申办手续:
单位申请印制内部资料性出版物需到上海市新闻出版局领取并填写
《上海市印制内部资料申请单》(可下载),经申请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同意,与稿件一起交给我局审查。
办理程序:
(1)我局对稿件审查后,符合有关规定的,则核发内部资料准印证编号,
开具《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内部资料准印证》。
(2)《准印证》按一件一证原则核发,一次性使用有效。严禁申请单位擅自更改
《准印证》核准的项目。
(3)申请单位印制核准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时,应在明显位置完整地印出申请单
位名称、印刷厂名称和我局核发的内部资料准印证编号,印后向我局送交两份样本。
(4)单位申请印制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严格限定在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内部使用;
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刊登广告;不得跨系统征订;不得在社会上公开出售(宗教
读物限在宗教场所供应)
收费标准及依据:
按每万字10元标准收取审读费,另每件收取10元准印证费。
依据批准文号沪价费(95)31号、沪价涉(93)50号。
办理依据: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