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办理程序:1、受理处收文、登记录入、出具回执、转发主办处室;2、土地处审核,提出审核意见;3、局领导审批;4、受理处办结告知、核发结果。 办理要件:上海市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表;有效期内《上海市建设用地批准书》;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供地批文和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交款凭证(出让土地);换发、补发批准书的申请 办理时限: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