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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办理程序:1、受理科收件,登记录入、出具回执、转发主办科室;2、主办部门审查(8天),权籍科会审(4天);3、外部征询;4、主办部门提出审查意见;5、局领导审核;6、受理科核发办理结果。 办理要件:上海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申请报批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前土地分类面积统计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前分类面积量算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前权籍系统电子地籍图;所在地块房地产楼盘信息表;上海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验收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前后土地分类面积对比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后土地分类面积统计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后分类面积量算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后权籍系统电子地籍图 办理时限:2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