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办理程序:1、受理科收文,登记录入、出具回执、转发主办科室;2、主办部门审查(7天),权籍科会审(3天);3、主办部门提出审查意见;4、局领导审核;5、受理科核发办理结果。 办理要件:上海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申请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前土地分类面积统计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前土地分类面积量算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前权籍系统电子地籍图;所在地块房地产楼盘信息表 办理时限: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