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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 办理程序:网上预申请,处室审核,受理处即时办结1、(未通过网上预审的)受理处收文、登记录入、出具回执、转送主办处室;2、拆迁处审核相关材料;3、局领导审批;4、受理处办结告知,核发结果。 办理要件:房屋拆迁单位资格申请;《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房屋拆迁单位自查报告;房屋拆迁单位自查表;完成的拆迁基地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基地房屋拆迁工作总结及该基地拆迁补偿安置情况汇总表;完成的拆迁基地的委托拆迁合同;拆迁工作人员和有职称技术人员的名册;拆迁工作人员和有职称技术人员的劳动聘用合同;拆迁工作人员和有职称技术人员的上岗证;拆迁工作人员和有职称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企业资产负债表 办理时限:1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