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网上预申请,处室审核,受理处即时办结1、(未通过网上预审的)受理处收文、登记录入、出具回执、转送主办处室;2、拆迁处审核相关材料;3、局领导审批;4、受理处办结告知,核发结果。 办理要件: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申报表;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组建拆迁单位的批准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或业务范围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任命书等;公司章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金审计报告;有职称人员的职称证明文件;在编拆迁工作人员的劳动聘用合同及上岗证 办理时限: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