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办理程序:1、受理处收文、登记录入、转发主办处室;2、地环处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报局领导审批;3、局领导审批;4、受理处办结告知、核发结果。 办理要件:地质调查登记申请书 办理时限: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