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出租汽车客运(车辆租赁)服务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地址、名称变更
【办理机构】市、区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
【办理地点】
上海市城市交通业务受理中心(建国东路525号)
【办理依据】
《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提供材料】
1、申请书(一)
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资格证书
【办理期限】3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当场办结
【牌证发放】出租汽车客运(车辆租赁)服务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