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客运(车辆租赁)服务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地址、名称变更

  【项目名称】出租汽车客运(车辆租赁)服务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地址、名称变更

  【办理机构】市、区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

  【办理地点】

  上海市城市交通业务受理中心(建国东路525号)

  【办理依据】

  《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提供材料】

  1、申请书(一)

  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资格证书

  【办理期限】3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当场办结

  【牌证发放】出租汽车客运(车辆租赁)服务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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