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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发放
【办理机构】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办理地点】上海市城市交通业务受理中心(建国东路525号)
【办理依据】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办理条件】
1、已取得省际包车客运经营许可的客运经营者。
2、有相应的包车客运业务。
【提供材料】
1、《上海市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审批表》原件3份;
2、上轮次领用标志牌的发放领用记录(即《包车客运标志牌领用登记表》)(第一次领取包车客运标志牌的客运经营者不须提供)。
【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客运标志牌:8元/块
【牌证发放】
发放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最长不超过15日)。
【办理流程】流程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