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际道路客运班线途经路线变更

  【项目名称】省际道路客运班线途经路线变更

  一、境内途经路线变更

  【办理机构】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办理地点】上海市城市交通业务受理中心(建国东路525号)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3、《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4、《上海市省际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管理规定》。

  【办理条件】

  1、已取得该条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客运经营者;

  2、已取得该条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所有营运车辆需同时办理;

  3、已取得该条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所有营运车辆境内途经路线必须一致。

  【提供资料】

  1、《上海市省际道路客运班线业务申请审核表》原件一式三份并加盖始发客运站公章;

  2、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省际班车客运)、原《市内站点及走向标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标明车牌号)复印件各一份。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牌证发放】

  1、换发《市内站点及走向标志》;

  2、发放经审核的《上海市省际道路客运班线业务申请审核表》原件一份。

  【办理流程】流程八

  

  二、境外途经路线变更

  【办理机构】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办理地点】上海市城市交通业务受理中心(建国东路525号)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3、《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4、《上海市省际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管理规定》;

  5、《上海市省际道路旅客运输价格规则》。

  【办理条件】

  1、已取得该条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沪籍客运经营者;

  2、已取得该条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所有营运车辆需同时办理;

  3、已取得该条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所有营运车辆境外途经路线必须一致。

  【提供资料】

  1、《上海市省际道路客运班线业务申请审核表》原件一式三份并加盖客运经营者公章;

  2、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省际班车客运)、《市内站点及走向标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标明车牌号)复印件各一份;

  3、《上海市省际道路客运班线(班车类别、途经路线及停靠站点、车辆数及要求、经营期限等)变更审批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4、需同时按照“【项目名称】省际道路客运班线票价变更”申报材料。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须起讫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间协商,协商时间不计入办理期限)

  【收费标准】《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2元一张

  【牌证发放】

  1、发放电脑核价单;

  2、换发《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

  3、发放经审核的《上海市省际道路客运班线业务申请审核表》原件一式一份;

  4、发放经审核的《上海市省际道路客运班线(班车类别、途经路线及停靠站点、车辆数及要求、经营期限等)变更审批表》原件一式二份。

  【办理流程】流程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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