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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省际道路客运班线发车时间变更
一.发车时间变更(始发客运站)
【办理机构】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办理地点】上海市城市交通业务受理中心(建国东路525号)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3、《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4、《上海市省际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管理规定》。
【办理条件】
1、已取得该条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客运经营者;
2、须客运站经营者与客运经营者协商后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且上网公示7日后方可执行。
【提供资料】
1、《上海市省际道路客运班线业务申请审核表》原件一式三份并加盖始发客运站公章;遇有配客站点的还需加盖配客站点公章;
2、始发客运站经营者与客运经营者签定的发车时间协议原件一份;
3、原《市内站点及走向标志》复印件一份。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牌证发放】
1、换发《市内站点及走向标志》;
2、发放经审核的《上海市省际道路客运班线业务申请审核表》原件一份。
【办理流程】流程八
二.发车时间变更(配客站点)
【办理机构】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办理地点】上海市城市交通业务受理中心(建国东路525号)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3、《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4、《上海市省际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管理规定》。
【办理条件】
1、已取得该条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客运经营者;
2、须客运站经营者与客运经营者协商后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且上网公示7日后方可执行。
【提供资料】
1、《上海市省际道路客运班线业务申请审核表》原件一式三份并加盖配客站点公章;
2、配客客运站经营者与客运经营者签定的发车时间协议原件一份;
3、原《市内站点及走向标志》复印件一份。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牌证发放】
1、换发《市内站点及走向标志》;
2、发放经审核的《上海市省际道路客运班线业务申请审核表》原件一份。
【办理流程】流程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