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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申领上海市省市际汽车客票
【办理机构】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办理地点】上海市城市交通业务受理中心(建国东路525号)
【办理依据】
《上海市省际道路旅客运输价格规则》。
【办理条件】
1.已取得客运站经营的客运经营者;
2.参加《上海市长途客运售票平台》联网售票的;
3.按季度申领。
【提供材料】
1.《上海市省际道路客运班线业务受理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上海市长途客运售票平台》上季度联网售票的出票情况。
【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每张0.045元
【牌证发放】
1.发放经审核的《上海市省际道路客运班线业务受理申请审核表》一份;
2.发放《上海市省市际汽车客票》。
【办理流程】流程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