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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发证
【办理机构】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办理地点】上海市城市交通考试中心(零陵路147号)
领证地点上海市城市交通业务受理中心(建国东路525号巴士大厦一楼)
【办理依据】
1、《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办理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理论教练员应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
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学历,符合一定的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熟悉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具备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
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教练员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道路旅客运输法规、货物运输法规以及机动车维修、货物装卸保管和旅客急救等相关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具有2年以上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教练员具有化工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危险货物运输法规、危险化学品特性、包装容器使用方法、职业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等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具有2年以上化工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提供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3、安全驾驶经历证明;
4、申请人1寸数码彩照2张;
5、《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考试登记申请表》(见附件六)一式三份。
【办理期限】7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流程十五
【牌证发放】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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