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注销
【办理机构】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办理地点】上海市城市交通业务受理中心(上海市建国东路525号巴士大厦一楼)
【办理依据】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办理条件】
已持有合法《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
【提供材料】
1、《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原件;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练员注销登记表》(见附件十)。
【办理期限】当场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