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注销

  【项目名称】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注销

  【办理机构】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办理地点】上海市城市交通业务受理中心(上海市建国东路525号巴士大厦一楼)

  【办理依据】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办理条件】

  已持有合法《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

  【提供材料】

  1、《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原件;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练员注销登记表》(见附件十)。

  【办理期限】当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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