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含经营范围变更)

  【项目名称】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含经营范围变更)

  1、一、二、三类机动车维修(项目种类)经营许可(含经营范围变更)

  2、汽车快修(A类/B类)经营许可(含经营范围变更)

  3、一、二类摩托车维修经营许可(含经营范围变更)

  4、其它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含经营范围变更)

  【办理机构】市、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办理地点】上海市城市交通业务受理中心;各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3、《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4、《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5、《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6、《汽车快修企业技术条件》

  7、《上海市汽车维修企业从事燃气汽车燃料供给系统改装、维修附加条件》

  8、《上海市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资质条件》

  

  【办理条件】

  申请从事一类、二类机动车维修(项目种类)企业开业条件:

  一、组织条件(包括管理制度和安全环保条件)
  

              


经营



管理

机动车维修有关法规文件

业务工作流程

明示业务受理程序

服务承诺

用户抱怨受理制度

实行计算机管理

质量

管理

汽车维修的国家、行业以及相关技术标准

维修车型的维修技术资料

进出厂登记、检验、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标准和计量管理制度

仪器设备管理及维护制度

人员技术培训制度

采购配件登记和管理制度

安全
生产
条件

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

机电安全操作规程明示相应工位或设备处

使用、存储有毒、易爆物品、腐蚀剂等均应有相应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

环境
保护
条件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三废等有害物质集中收集、有效处理

有害物质存储区域应界定清楚

  
  二、设施条件
  

面积要求

类别

   

面积要求
(M2

一类

接待室(含客户休息室)

40

停车场

200

生产厂房

800

二类

接待室(含客户休息室)

20

停车场

150

生产厂房

200

设施要求

名称

           

接待室

整洁明亮

客户休息设施

停车场

地面平整坚实

区域界定标志明显

生产厂房

地面平整坚实

满足设备、工位布置

涂漆车间

应有废水排放及处理设施或应有粉尘收集装置和除尘设备

应设有通风设备

调试车间或工位

应设置汽车尾气收集净化装置

  
  三、设备条件
  

通用设备

序号

           

1

钻床

2

电焊设备

3

气体保护焊设备

4

气焊设备

5

压力机

6

空气压缩机

专用设备

序号

           

1

换油设备

2

轮胎轮辋拆装设备

3

车轮动平衡机

4

总成吊装设备

5

发动机检测诊断设备

6

数字式万用电表

7

气缸压力表

8

正时仪

9

液压油压力表

10

型材切割机

11

车身整形设备

12

声级计

13

排气分析仪或烟度计

14

汽车尾气收集净化装置

15

配置相适应的量具、机工具及手工具

允许外协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1

连杆校正器

2

喷油泵试验设备

3

喷油器试验设备

4

调漆设备

5

自动变速器维修设备

6

立式精镗床

7

立式珩磨机

8

曲轴磨床

9

曲轴校正设备

10

凸轮轴磨床

11

激光淬火设备

12

曲轴、飞轮与离合器总成动平衡机

13

底盘侧功机

小型车辆维修附加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备注

1

四轮定位仪

 

2

汽车空调冷媒加注回收设备

 

3

汽车举升机

一类应不少于5台

4

故障诊断设备

 

5

汽油喷油器清洗及流量测量仪

 

6

燃油压力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