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多式联运企业备案登记
办理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规定
办理条件:换证对象仅限于原经市交通局备案的本市联运服务企业
办理所需材料:
1、多式联运经营业务申请书
2、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3、原上海市陆上运输管理处登记今年到期的《上海市道路运输行业备案证》
办理期限: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