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式联运企业备案登记

  项目名称:多式联运企业备案登记

  办理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规定

  办理条件:换证对象仅限于原经市交通局备案的本市联运服务企业

  办理所需材料:

  1、多式联运经营业务申请书

  2、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3、原上海市陆上运输管理处登记今年到期的《上海市道路运输行业备案证》

  办理期限: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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