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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办理地点:徐家汇路579号 办理时限:收到申请书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 具备条件:符合《上海市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 收费标准:本项审批不收费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上海市公路管理条例》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或具有相应代理资质的代理机构)将《申请表》(下载表格)及有关证明材料送至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徐家汇路579号707室邮编:200023。 (2)收到《申请表》(下载表格)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批依据的有关条件,作出"同意"或"需修改补充"的书面意见交申请人。 申办材料: (1)《申请表》(下载表格);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证明; (4)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副本(含施工中标通知书) (5)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督申报情况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