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受理部门: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办理地点:徐家汇路579号
  办理时限:收到申请书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
  具备条件:符合《上海市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
  收费标准:本项审批不收费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上海市公路管理条例》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或具有相应代理资质的代理机构)将《申请表》(下载表格)及有关证明材料送至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徐家汇路579号707室邮编:200023。
  (2)收到《申请表》(下载表格)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批依据的有关条件,作出"同意"或"需修改补充"的书面意见交申请人。
  申办材料:
  (1)《申请表》(下载表格);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证明;
  (4)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副本(含施工中标通知书)
  (5)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督申报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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