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命名审批

  受理部门: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办理地点:徐家汇路579号
  办理时限:收到《请示》起,在15个工作日内。
  具备条件: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收费标准:本项审批不收费。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上海市地名管理条例》、《上海市公路管理条例》
  办理程序:
  (1)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
  (2)在收到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并告知提出申请的单位。
  申办材料
  (1)被命名或更名的公路所处位置、长度、技术等级等相关资料;
  (2)命名或更名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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