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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办理地点:徐家汇路579号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具备条件:公路改、扩建工程的立项批复。 收费标准:本项审批不收费。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上海市公路管理条例》、《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 办理程序: (1)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材料齐全; (2)经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现场踏勘核实;(注:市管公路由公路处核实;区县公路由区县公路署核实)。 (3)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作出批复并告知当事人。 申办材料; (1)更新采伐或砍伐公路行道树的目的(建设项目应有区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有关公路改、扩建工程的立项批复); (2)采伐或砍伐树木的地点、树种、数量、胸径、立方数; (3)更新(补植)措施等内容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