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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上海市公路定额管理站 办理地点:徐家汇路579号10楼1010室联系电话:63013373 63026259
具备条件: (1)凡具有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公路工程造价工作连续三年以上的现职在岗人员均可申请参加乙级资格证书的资格考试。 (2)凡具有工程师(经济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公路工程造价工作连续五年以上的现职在岗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甲级资格证书的资格考试。 收费标准:本项办事事项不收费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办法》交公路发[1991]1235号。 办理程序: (1)根据国家交通部发布的培训考试通知,由上海市公路定额管理站具体实施组织安排培训和考试,培训考试合格者由交通部公路工程定额站统一发放公路工程造价人员培训结业证书。 (2)根据国家交通部关于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考试时间和安排,由上海市公路定额管理站实施组织考务工作。(试卷由交通部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甲级资格考试由交通部组织阅卷评分,乙级资格考试由上海市公路定额管理站按照统一标准组织阅卷评分,并将结果网上公告和报国家交通部核备)。 申办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者由报考人本人填写统一报名表,携带报名所需证件和资料到上海市公路定额管理站办理报名手续。携带学历、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