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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上海市道路管线监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道路管线监察办公室徐家汇路579号12楼53512605 200023
各区县受理部门:
单位
地址
电话 黄浦区市政工程管理署
西藏南路760号9楼 63691208
徐汇区市政工程管理署
南丹东路106号6楼 54890221
长宁区市政工程管理署
延安西路2787号 62787089
卢湾区市政工程管理署
日晖东路606号 63049188
静安区市政工程和配套管理局 延平路81号4楼
62306644-115 虹口区市政和水务管理署
四平路421弄3号 65758119
闸北区市政工程管理署
共和新路267号 53550221
杨浦区市政工程管理署
双阳路220号 65435713
普陀区市政工程管理署
武宁路911号101室 62549188-8105
宝山区市政工程管理署 牡丹江路1188号6楼
56847338 闵行区市政工程管理署
莘浜路383号 64922670
浦东新区道路管线监察办公室 成山路220号1305室 68700485
崇明县市政工程管理所 城桥镇新崇中路387号
39611348 松江区道路架空线管理办公室
谷阳北路128号 57819364
奉贤区市政工程管理署
南桥镇沿江路18号
57185050 金山区市政工程管理署
石化松南支路49号 57932658
嘉定区市政工程管理署
金沙路367号 59529086
南汇区市政管理署
惠南镇新华路16号 58023987
青浦区公路管理署
青松路128号 59729165
备案项目:本市中心城、新城、中心镇的城市道路临时架空线架设备案 备案期限:工程建设或者其他活动结束后15日内拆除架设的临时架空线。 违规处理:《上海市城市道路架空线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 备案依据:《上海市城市道路架空线管理办法》、《上海市城市道路临时架空线架设备案管理暂行规定》 办理程序:
申办材料: 工程建设单位或者活动主办单位备案时应当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1)载明临时架空线架设类型、地点、路线、架设期限、架设单位、拆除单位、架设和维护管理等内容的书面方案;
(2)临时架空线架设备案表; (3)供电、信息部门业务受理证明材料; (4)因工程建设需要架设临时架空线的,应当提供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立项或同意施工的批准件; (5)举办其他活动架设临时架空线的,应当提供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并明确架设和拆除临时架空线的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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