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监察委员会

  主要职责:

  (一)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二)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三)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四)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监察综合室(执法监察室)
  (三)监察一室
  (四)监察二室
  (五)监察三室
  (六)监察四室
  (七)监察五室
  (八)监察六室
  (九)案件审理室
  (十)信访室(举报中心)
  (十一)法规室
  (十二)研究室
  (十三)宣传教育室
  (十四)干部管理室
  (十五)杂志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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