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是市政府负责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的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市政府法制工作的规划管理,统筹安排市政府立法工作,承办市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负责清理、编纂规章,组织推进和检查落实行政执法制度,组织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的检查,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等工作。
内设机构:
(一)秘书行政处 (二)综合宣传处 (三)监督协调处 (四)行政复议处 (五)经济法规处 (六)城建法规处 (七)社会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