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6条的规定,部门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部门规章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规定未超出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范围,或者没有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外增设其他条件的,部门规章规定的条件可以作为行政许可决定的法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