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登记人员可享受以下权利:
(1)接受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提供的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
(2)参加适应市场需求的职业培训,并按规定减免培训费用;
(3)按规定享受各项就业扶持政策;
(4)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按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和其他的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