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登记人员出现什么情况应该退出失业登记?

  失业登记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退出失业登记:

  (一)已办理过就业登记的;

  (二)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从业证照的;

  (三)已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经本人确认从事有收入的劳动的;

  (五)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

  (六)入学、应征服兵役的;

  (七)移居境外、市外的;

  (八)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的;

  (九)经有关部门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十)经本人确认患有严重疾病等情况,暂不要求就业的;

  (十一)超过法定劳动年龄、失踪、死亡的;

  (十二)失业登记期满,未重新办理失业登记的;

  (十三)其他已不再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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