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本市农村户籍人员杨小姐于2005年6月进入一家私营企业担任文员。单位与她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并按月为她缴纳城镇社会保险。2007年初,杨小姐与同事刘先生喜结连理,不久,杨小姐就发现自己怀孕了,由于是第一胎,家人都十分重视。商量后,杨小姐决定辞去工作在家专心养胎。听单位同事说,妇女生育后可以享受社保中心支付的生育保险待遇,但好像农村户籍人员是不能享受的。焦急的杨小姐赶紧来电询问农村户籍妇女是否也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答:本市生育妇女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并无城镇户籍或农村户籍之分,也就是说,只要符合以下生育保险领取条件,农村户籍生育妇女也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具有本市户籍;
2、参加本市城镇或小城镇社会保险;
3、属于计划内生育;
4、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因此,只要杨小姐符合以上条件,生育后就可到就近的区县社保中心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