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注册资金壹仟万美元以上(或者相当于壹仟万美元以上)的本市外商独资企业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2、本市企业与其取得合法就业资格的外籍人员、台港澳人员和定居国外人员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缴纳本市城镇或小城镇社会保险费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4、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