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高龄无保障老人的养老待遇目前为每月460元。医疗保障待遇为门急诊医疗费报销50%,住院医疗费报销70%,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
区(县)劳动保障局会医保、民政、公安、社保中心等部门核审时,将明确养老、医疗待遇享受的起始年月。养老待遇每月10日发放。医疗待遇目前先由本人垫付,然后到医保服务点报销。报销制度实行一阶段后,将完善结算办法,实行持卡结算,个人不再垫付由医保支付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