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居住、生活满30年,户籍制度建立起就是本市城镇户籍”的条件如何认定?
答:从解放后建立户籍制度以来,就是本市城镇户籍,同时已经在本市居住、生活满30年的,就符合该项条件。这一条件的认定应以户籍原始记载为准。对办理过户籍性质变更的人员的认定,另行制定相应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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