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动车停驶/复驶手续
一、办事条件
本市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停驶或者停驶后恢复行驶的。
二、需提供的材料
(一)《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表格内容用钢笔或水笔填写,不得涂改)。
(二)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并且在《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上与机动车所有人共同签字。
(四)申请停驶的,交回号牌、行驶证。
(六)申请复驶的,提供《机动车停驶凭证》(未获得的,带《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办理程序
(一)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到浦东验车场1号楼28-32号窗口办理手续。
(二)到1号楼34-35号窗口领取《机动车停驶凭证》。办理复驶的领取《机动车复驶凭证》,再到1号楼36号窗口领取《机动车行驶证》、车辆号牌。
四、收费标准
停驶/复驶: 5元/辆 沪价涉[92]191号
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2003第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405号)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2004第72号)
六、办结时限
手续齐全的,一个工作日完成。
七、受理时间、地点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受理地点:浦东验车场 沪南公路2638号北门1号楼。
八、本区(县)机动车管理咨询“窗口”
九、举报(投诉)、咨询电话
1、24023456 周一至周五9:00~17:00
2、本区(县)交警支(大)队举报(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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