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不得高于银行同类型利率(包括利率本数)的二至四倍。当事人协议的利率在此限度内的,按照协议计息;超过此限度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