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广告是房地产开发商对楼盘进行宣传的重要手段,其中图文广告是宣传的主要方式。在阅读房地产广告时,一要留意广告中是否有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号,对开发楼盘颁发预售许可证是政府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二是在广告中应当有价格、地段、房型、规划配套、优惠条件、投资者等信息;三是房地产广告的特点决定了广告的信息常常是不全面的,有些开发商会采用醒目的低价、模糊的地段和艺术化的环境描述来吸引消费者的注意,消费者对此应有足够的洞察力。《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广告宣传应真实可靠,否则,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因此,消费者可考虑适当保留所选楼盘的广告宣传资料,在发生纠纷时,可向有关政府部门投诉,也可作为证据在法庭上讨个说法。目前,有关的法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关于转发〈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的通知》。根据现行规定,房地产广告管理部门是工商行政管理局,因此,售楼广告不实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