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规定,对利用互联网实施违法行为,违反社会治安管理,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 对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对利用互联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