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凡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车辆时应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交通警察,听候处理,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当事人对责任、赔偿无异议的,可以就地协商解决,事后再到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可分为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因造成人身损害引起的直接损失。其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和住宿费。 第二,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直接损失。财产直接损失是指交通事故直接造成财产、物品损毁的实际价值。由直接经济损失引起和牵连的其他损失是间接经济损失,如:停工、停产损失等,则不在赔偿之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