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乘坐公共汽车、电车的乘客可以拒付车费?

  《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规定,乘车人所乘坐的公共汽车和电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拒绝支付车费:
  (1)营运车辆上未按规定标明营运收费标准的;
  (2)驾驶员或者售票员不出具或者不配备符合规定的车票凭证的;
  (3)装有空调设施的车辆上未按规定开启空调或换气设施的;
  (4)装有电子读卡机的车辆上因电子读卡机未开启或发生故障,无法使用电子乘车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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