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乘车人应当遵守:(1)不得在车行道上候车;(2)不得向车外抛撒杂物;(3)不得在机动车行驶中干扰驾驶员的操作;(4)在车行道上,不得从车辆左侧车门上、下车;(5)机动车未停稳时不得上、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