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鉴别伪劣商品?

  消费者在购买的商品,有下列情形的属于伪劣商品:
  1.失效、变质的商品:
  2.不符合产品说明、包装上注明的产品标准或主要成分的商品。
  3.冒用优质或认证标志和伪造许可证标志的商品。取得优质或认证标志和许可证标志的商品,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检验、鉴定或认证,专门许可生产的商品,其所有者对其享有专用权,其他任何人不得冒用或侵犯。
  4.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5.国家有关法规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6.无检验合格证的商品。
  7.没有用中文标明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的商品。
  8.限时使用而未标明生产时间或失效时间的商品。
  9.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而未标明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的商品。
  10.无中文使用说明的商品。商品的名称可以使用外文,但其使用说明必须使用中文。
  11.属于处理品(含次品、等外品)而未在包装等显著部位标明“处理品”字样的商品。
  12.剧毒、易燃、易爆和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本身损坏或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而无警示标志或警示说明的商品。
  13.在包装上伪造产地、售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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