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完善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规定,职工家属的最低生活保障按属地化原则办理。职工家属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应向其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职工工资单、养老金领取凭证等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申请审核批准后发给“上海市社会救助金领取证”或“社会救助通知书”,并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街道应定期将本地区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名单,在居委会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