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违反支付工资有关规定怎么办?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暂行办法》规定,企业违反本暂行办法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法院起诉。另根据《上海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的规定,企业支付职工的工资低于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欠付数额,并可责令其向职工支付赔偿金;企业在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补发欠付职工的工资及支付赔偿金的,劳动行政部门可根据其情节,按每欠一人次,处以欠付数额的二~五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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